2012年7月12日星期四

強積金=強迫金

今天閱李兆波先生的發文管好你的一千元,吸引我的非文章內容,而是那些人人皆心同感受的回應﹗

原意是政府眼見人口老化,又不想背負起沉重包袱,於是假設大家都不儲蓄又不懂投資,家長式地強迫大家由細開始種『金』,多年來,金子種不成,就是賣柑者大撈特撈,真是有倫敦金騙案的影子,操作買賣者賺盡手續費。

其中筆者認為最令人齒冷的,莫過於幾年前政府將$6000注入打工仔強迫金戶口,現在大部份可能已蒸發得無影無踪,大家又得到了什麽?

以前公積金制度,保證員工每年累積的增長,在該公司工作得越長,增長比率隨著增加,一方面確實保障了員工的退休生活,另一方面又能增加員工的歸屬感,最重要的是受託公司真的要有優質投資本領,才可兌現增長承諾,此舉確實對投資知識一竅不通的人有所裨益,責任在收取手續費的受託公司,而她們也理應是投資方面的專家,有競爭有進步,各受託公司為了搶客,除了手續費有比較外,汰弱留強方為正道﹗

現在的強積金制度,最失敗的,是受託公司收取了手續費卻由委託人承受所有風險,既然假設員工不懂投資,那又有何理據促使施政者相信委託人有能力選擇那些由『專業人士』設立的投資工具,況且,這多年來所謂『專家』擬訂的各式強積金基金組合,勁蝕不特止,想找到正增長的比上太空更難,委託人連存現金也要蝕手續費,真是天理何在?

大氣候要港人學習多元化投資知識,促使自己的積蓄由自己掌管投資項目可能更為奏效的想法;不懂投資的寧願過濠江踫運氣也有贏的機會,比起現在坐以待陰乾淨盡羸面更高。

於2009年,筆者曾經做對又做錯了一件事。於最低迷的市況時將強積金組合轉為中港及北美股票基金,但可惜到強積金累積金額平手後,便將之轉為現金和債券,現在回看基金價格,縱使由高位回落,但仍比當時售出價高。汲取了上次教訓,現在又是留意改變投資組合的時機了。還有,別忘記十一月份,強積金受託公司可能會掀起一輪減手績費潮,以爭取『自己強制性供款部分所產生的累算權益轉移』的客戶。

要在一堆爛柑子裡挑比較沒有那麼爛的,確實要付出更多時間和萬二分努力﹗

1 則留言:

  1. 玫瑰花

    2012年7月12日下午1:07

    我有位親友上星期跟我大吐苦水, 佢話供咁耐強積金, 現時戶口結如, 同2年前的戶口結如是一樣, 即是話, 這兩年的供款消失哂 ???
    我自己強積金帳面都無咗幾萬元, 無陰公. 供強積金好像越供越窮.

    古謙

    2012年7月12日下午2:12

    有人告訴我,有朋友的強積金戶口已扣到接近0,何能是保留賬戶啦﹗
    如果陰謀論去諗,有理由相信當時推行者有保險同金融業的既得利益者在內推波助瀾。重有一樣係揀強積金受託人的係僱主唔係僱員,只要俾啲小著數僱主,嗰5%係已出之物,僱主未必會理會受託人質素和表現,總之就係局住賭兼抽硬水﹗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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